事业单位招考
如因资格复审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拟招募人数3倍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招募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募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平均成绩的,取消招募资格。
对有人参加笔试,无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可在本县(市、区)报考同一项目、参加面试、符合岗位需求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招募。
(五)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按照脱贫户、零就业家庭、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党员、学历高、学生干部、专业对口、回原籍依次优先等原则确定人选。招募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并与第二年新招募人员同时上岗。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在同一岗位(项目)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仅递补一次),如该岗位仅有1人参加面试且体检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公示:拟招募人员名单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安排在相关网站公布。公示内容包括招募单位名称、拟招募岗位,拟招募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已公示的招募岗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七)签订协议:相关部门与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
(八)岗前培训:各地对新招募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
(九)正式上岗(9月1日)。
四、相关提示
(一)成都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为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地方项目,其招募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四川省内享受四川省“三支一扶”相关政策,招募人员不录入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不享受考研初试加分等部分国家“三支一扶”政策。
(二)招募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市(州)“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或考试机构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或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网上公告。招募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并根据变化情况做好相应安排。
(三)请考生在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并在招募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七)对招募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考生可直接与报名当地“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联系。
附件:3.成都市各区(市)县“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四川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