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考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等,取消聘用。
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详见《岗位表》,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调(流)动。
《岗位表》中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受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再聘用到具体单位。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其他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眉山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由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1.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028-38168529、028-3856762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网站技术咨询电话(主要解决报名网站技术问题):
028-86626583、028-60662620(省人事考试中心)
028-38197202(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3.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
028-86623723(省人事考试中心)
4.纪律监督电话:
028-38103695(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附件:3.报考须知
各地区招聘岗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