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考

四川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笔试及面试安排

发布时间:2025-03-11 热度:1397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总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综合能力测试》×50%+政策性加分

2.考试大纲

公共科目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的考试内容详见2024年2月8日发布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

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考试大纲。

3.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5年4月20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5.笔试原始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于2025年5月20日左右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对公共科目笔试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申请核查,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

此次笔试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省属事业单位公招考试相同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乘以80%。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平均分将于2025年5月20日左右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适时公布。

6.政策性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在2025年5月23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四川省水利厅人事处刘老师处(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青华路20号2号楼206室,联系电话028-86932499),以便审查。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四川省水利厅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具体加分条件、提交资料详见《报考须知》。

7.公布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川省水利厅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由四川省水利厅于2025年5月28日前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省水利厅负责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于2025年5月28日前由四川省水利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2.资格审查程序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得由他人代为参加。资格审查相关手续详见《报考须知》。不能按要求提供《报考须知》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四川省水利厅根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查认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由四川省水利厅根据应聘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四川省水利厅发给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面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公布考试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

四川省水利厅于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和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但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在面试成绩栏注明“缺考”。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四川省水利厅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报考者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推荐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