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林业大学招聘信息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1000人,其中,食品加工类200人、园艺类600人、养殖类200人。
二、招聘范围
农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非农院校涉农专业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及两年内毕业离校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
三、岗位职责
大学生农业职业经理人要树立大食物观,围绕促进农民增收,推动科技链、产业链、供应链、监督链、资金链“五链融合”,探索与科技创新嫁接及农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路径,重点承担以下职责:
1.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绿色高效的农业科技服务,以及自动化、智能化数字管理、精深加工等专业技术服务(含种植、养殖、水产、屠宰、农产品加工等);
2.搜集和分析农产品供求、客户及市场需求、行业管控常识等信息,提供种养产品市场分析报告,指导农户合理选择种植品种,提供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标准、栽培、管控技术等生产技术;
3.编制生产、服务经营方案和作业计划,组织农畜产品加工、运输、营销,延长产业链,帮助农户拓宽农畜产品销售渠道、维护客户关系;
4.探索建立技术入股分成、营销销售分成等利益共享机制,积极参与“太行山农业创新驿站”、“博士农场”建设管理、宣传推广等各个环节,为现代种植产业、养殖产业、预制菜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探索共享共赢的有效机制;
5.深耕预制菜产品研发,发掘、引导、组织预制菜产业企业加快产学研攻关,形成一套预制菜关键核心技术,推出百花齐放的预制菜产品。拓展预制菜销售渠道,协助推进全产业链招商,积极参加全国性、地方性展览展示等,助力走出去开展合作对接,宣传预制菜,推介预制菜;
6.研究探索开源节流、厉行节约相关措施,节能增效,指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户最大限度降低农业产业运营成本;
7.组织建立与商户、合作伙伴、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媒体部门间顺畅的沟通渠道,及时宣传推广先进生产技术和产品;
8.以市场为导向,导入科技、品牌等要素,以全产业链发展模式推动农产品食品化发展。
四、人员管理
大学生农业职业经理人聘用后,与保定市农业发展集团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一般为3年(试用期2个月),人事关系和档案放在市农发集团,统一分配到县(市、区)工作。大学生农业职业经理人到县(市、区)上岗后,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将其纳入本单位进行使用管理。具体岗位可分为两类:一是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的机关业务股室站所的实践服务岗;二是农业产业化强镇或乡镇农业工作一线的技术推广岗。除此之外,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自行设置工作岗位。
五、待遇保障
(一)生活补贴。本科生5000元/月、研究生6000元/月(含五险一金等)。
(二)收益分成。大学生农业职业经理人可与农业企业及村集体签订协议,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对由农业职业经理人提供先进技术、拓宽销售渠道等所产生的新增收益,按照企业75%、个人20%、村集体5%的比例进行分成。
(三)落户补贴。非保定籍高校毕业生,可享受每人1000元落户补贴。
(四)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及“人才住房”支持政策。在中心城区购买家庭首套住房,享受博士15万元、硕士6万元、本科2万元购房补贴,自来保留保就业创业之日起,享受博士2000元/月、硕士1000元/月、本科500元/月的租房补贴,最长不超过36个月,租房补贴与购房补贴不能同时享受;可按成本价购买一套保定市主城区的“人才住房”,此政策与购房补贴、租房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可按低于市场租金标准租住保定“人才住房”,租赁“人才住房”的可同时享受租房补贴,申请购房补贴或购买“人才住房”的不再享受此项政策。
(五)交通补贴。非保定户籍高校毕业生,按照每年500元的标准连续3年享受探亲交通补贴。
(六)职业发展。保定市市属国有企业根据情况,专门面向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农业职业经理人招聘工作人员。县(市、区)及以下农业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岗位条件设置上向大学生农业职业经理人倾斜。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农业职业经理人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七)职称评定。聘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八)子女入学。在工作地有子女就学需求的,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工作地附近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六、报名方式
2024年3月25日9:00至2024年4月26日12:00,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4月26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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